一、扎实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1.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督导室文件要求,持续开展2023年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并对上一年度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进行跟踪督查。
二、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做好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均衡、优质均衡差异系数监测、统计、上报工作。
三、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1.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指导全区将“五项管
理”、“双减”等工作纳入经常性督导范围。
2.继续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验交流,总结和推广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
四、开展学前教育督导评估
1.督导全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2.按照《抚顺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
案》,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阶段性督导评估、工作。
五、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针
对性地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