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传媒网讯(记者 李凭)为了优化抚顺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好《抚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诚信建设,为全市消费者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抚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3月14日,由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顺市市民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抚顺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起的“百企千店诚信经营及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活动”正式启动。倡议活动号召全市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主体责任,结合本企业实际主动承诺做到12条。
1.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3.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4.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5.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6.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7.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8.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9.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10.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1.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实体零售企业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激发消费热情,推进放心消费;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记者了解到,目前,抚顺已有(排名不分先后)浙商商贸城、大商抚顺集团、抚顺新隆嘉、抚顺双燕、移动抚顺分公司、抚顺千乘汽车、中油销售公司等企业响应号召加入承诺活动,并提出了本企业承诺的活动口号。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顺市市民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抚顺市消费者协会鼓励更多优秀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参与活动,发起单位对参与活动企业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约谈纠正,促进和推动活动收到成效,以实际行动共同打造重信守诺的消费环境,为诚信抚顺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