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为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严厉打击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自1月8日起,市生态环境执法队组织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全面开展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强化执法专项行动,对全市应急管控清单涉气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采取驻厂监管和集中执法的方式,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测数据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不正常运行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移动污染源管控和秸秆禁烧管控等六个方面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重拳打击未批先建、无证排污、逃避监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市生态环境执法队将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效协作配合机制。一是在夯实工作的基础上,建立驻厂监督、重点巡查、一般巡查和应急巡查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空气质量保障快速响应机制。二是采取高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移动污染源和秸秆禁烧管控。四是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